天津建院顺利通过全国及天津市文明单位复查
近日,市国资委下发《关于国资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表彰的通报》,天津建院顺利通过年度文明单位复查工作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“天津市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天津建院领导对本次复查迎检工作高度重视,马华山书记、佟武副书记先后对文明创建工作给予指导,提出具体工作要求。政策研究部牵头,各职能部门、各党支部通力配合,圆满完成文明创建成果的梳理和总结工作。复查工作经线上线下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、问卷调查、系统评价四个阶段,严格对照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(2020版)》12个方面30条测评标准,《天津市文明单位年度审核工作手册(2021年版)》11个方面34条测评标准进行逐一检查。通过全面梳理总结近一年文明建设成果,形成文明创建成果资料33类,充分展现了天津建院雄厚的技术实力,优秀的品牌形象,厚重的社会责任,丰硕的文明创建成果。
本次顺利通过“全国文明单位”“天津市文明单位”复查,对天津建院进一步拓展全国市场,助力天津建院品牌塑造起到了重要作用。